(來文轉知)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年度獎助學金申請相關簡章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年度獎助學金申請相關簡章,

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由家長自行向基金會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年8月25日陽社字第1100000307號函辦理。
二、該會以提升顏損及燒傷者之生活品質與自我價值,促進健康、安全及平權的社會環境為宗旨。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傷之學子努力向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簡章請參閱該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
三、該會除在學業、才藝等優秀的表現上給予學子鼓勵,也看到許多學子不被傷病所影響,仍可以正向、樂觀面對,成為他人的模範,甚而成為激勵他人的生命典範,因此110年度增設「陽光獎」獎項,旨在徵選生活中的表現不因外觀或疾病所影響,而仍有優秀之好行為的顏面損傷及燒傷學子或其子女,相關徵選內容請詳見簡章。
四、本年度獎助學金申請從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陽光獎助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陽光獎」則採紙本郵寄申請,隨函檢附申請簡章3份、申請書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