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111學年度清寒獎助申請辦法,
請有符合申請資格的學生自行備妥相關資料送交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96059號函辦理。
二、本會為培育優秀好學、積極向上之弱勢家庭學子,協助發展各項才能,提供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辦法詳如附件,內含同意書及報名表,請有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
於111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1日止,自行備妥相關資料送交註冊組。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承辦人姚崇仁(聯絡電話:04- 2254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