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另該會114年7月9日公保字第1141060153號函,自同日起停止適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 年 10 月 14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104428號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97相關內容【轉知】銓敘部函以,財政部再轉投資事業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自民國102年9月16日起,自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中解除列管。2025 年 8 月 19 日【轉知】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2024 年 5 月 29 日【轉知】銓敘部令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6項所稱「個人才藝表現」之界定,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 2025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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