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Post author:科技教育組Post published:2021 年 6 月 8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課作業新版QA110年5月修訂版下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課作業新版QA圖卡版下載1100510教育部書函下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課作業QA修正說明下載 Post Views: 318Tags: 其他訊息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花蓮縣政府檢送本縣110學年度縣立中等以下學校校長遴選預計或可 能出缺學校名單(修正版)(6/4截止)下一篇文章轉知客家委員會「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全國認證報名期限延長 至110年6月25日(星期五)相關內容【轉知】113年第11屆「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推薦表。2024 年 4 月 16 日【轉知】112年資訊月「臺灣教育科技展」教育聯合展區臺北展示活動之相關資訊。2023 年 11 月 2 日【轉知】教育部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2025 年 12 月 31 日
【轉知】教育部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