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辦理110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一、招生對象(報考資格):應具備以下三項(資格不符者,恕不退還報名文件)

(一) 大學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 語言證書: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具備以下任一合格證書):

1、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2、 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若為參加110年認證之考生,請另外填寫切結書)。

(三) 具備以下任一資格者,分為A班與B班資格,以符合B班資格條件者優先錄取。

1、 A班資格: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1) 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2) 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2、 B班資格:具本土語文專長者。

(1) 任教經驗: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二、報名方式(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皆須完成才算完成報名):

(一) 通訊報名:110年6月15日(二)至110年7月9日(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請掛號郵寄至:(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收

(二) 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kWywggp2CBgKgNsRA

三、 上課地點:國立東華大學花師教育學院或人社三館(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

四、 相關事宜請見招生簡章,檢附招生簡章及簡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