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 Post Views: 50相關內容大同大學「114學年度設計科學研究所博士班、數位媒體設計學系碩士班、工業設計學系碩士班、工業設計學系在職碩士班 考試入學」招生2025 年 2 月 5 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Cool English自主學習活動獎勵」,歡迎學生踴躍報名參加2022 年 1 月 25 日所詢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之認定標準疑義一 案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