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 Post Views: 187相關內容花蓮縣文化局「花蓮港放送局1944─音樂製作講座」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告111學年度第2次教師甄選1招應試名單2022 年 7 月 17 日學務處09/27請家長配合事項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