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 Post Views: 307相關內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11 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2022 年 1 月 14 日【轉知競賽資訊】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2026 年 6 月 17 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Cool English口說達人」比賽辦法,歡迎有興趣同學報名參加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