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 Post Views: 164相關內容轉知行政院函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俟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奉總統公布後,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案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第3次招考(教學演示、口試)編排表2024 年 7 月 12 日111-1課後照顧班及課後社團招生簡章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