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相關內容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次(2招)代理教師甄試成績。2024 年 7 月 11 日【轉知】2024第11屆高雄國際發明暨設計展2024 年 6 月 25 日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辦理「花蓮縣111年度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暨教學專業培訓實施計畫」1份,歡迎有意願擔任族語教學支援人員之民眾踴躍報名參加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