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相關內容環境部「淨零綠生活行動指引」2024 年 2 月 6 日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第2次招考甄選名單。2024 年 7 月 10 日(校內報名)第五屆 廣達游智盃 創意程式競賽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