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相關內容好消息!!110年度花蓮市語文競賽成績出爐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告本校總務處幹事甄選簡章(收件至111/9/12止)2022 年 9 月 1 日轉知110年「愛在有你的城市」單身聯誼活動,第11至第13梯次訂於111年1月24日至2月2日受理報名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