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 Post Views: 163相關內容國立東華附小112學年度「傑出校友」當選人名單2024 年 9 月 14 日(轉知)衛生福利部所「網路使用習慣自我篩檢量表」及「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2024 年 1 月 3 日【研習】國立中山大學辦理「島嶼DNA:星羅引航探尋南島連結與永續路徑」計畫之工作坊2026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