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圖書館活動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 Post Views: 310相關內容國立東華附小112學年度「傑出校友」當選人名單2024 年 9 月 14 日(來函轉知)花蓮縣110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2021 年 9 月 19 日【研習】「114年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夢的N次方」實踐家論壇(中區臺中場)」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