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教育部111年辦理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持續辦理「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請各縣市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本部規劃開班。
1.「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對象資格:
(1)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4以上學分班、英語專長28以上學分班及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
a. 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b.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2)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或4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節。
2.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詳細開辦班別請參考附件

有意願參與薦送的老師請於110年11月3日(星期三)前聯繫研究出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