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110.10.28來函轉知)「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修正表1份,自111學年度起實施。

(花蓮縣府110.10.28來函轉知)「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修正表1份,自111學年度起實施。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及本府110年9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00186745號函(諒達)。
二、本縣新城鄉北埔村調整劃分為北埔村及新秀村,並自110年10月1日起實施,爰配合修正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