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 整為7.83%及10.16%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1 月 22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及附件下載 Post Views: 14相關內容有關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補休期限規定如說明一案2023 年 2 月 23 日轉知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會與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其中新光產物保險公司112年度6月起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2023 年 5 月 3 日訊息轉知–財團法人南山學園教育基金會基金會辦理「2022年臺灣區小學數學奧林匹亞競賽簡章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