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總務處幹事甄選簡章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幹事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名額1性別不拘
公告日期111/1/6(星期四)~1/14(星期五)

一、資格條件:

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為佳。

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具電腦操作知能及網路應用能力,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或以上結訓證書者尤佳。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未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未曾受懲戒處分,五年內未受行政處分,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歷練調整。

留職停薪者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二、工作項目:(兼任事務組長)

主辦各項級距之財物採購作業(含綠色採購、優先採購)。

主辦綠色採購、優先採購之彙整、提報及相關作業。

主辦財產管理相關作業(含土地徵收、產權移轉)。

主辦全校飲水、用水、用電及電話相關設備維管、數據分析及核銷相關作業。

主辦全校事務維修工作。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永安街100號

四、報名及聯絡方式:

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本職務職缺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應徵系統,填具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或未完成報名者,恕不受理。

請依以下排序以清晰掃描檔合併為1個PDF檔案,上傳事求人附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與現職銓敘審定函(如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檢考試或其他專業證照考試證明;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面試日期: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選,錄取通知公告於本校網頁;未符資格、資料不齊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後補名額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聯絡電話:03-8222344分機370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