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政府來函:有意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於本(111)年4月30日前,檢具相關申請書及證明提出申請Post author:efshlc310Post published:2022 年 3 月 17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知花蓮縣政府來函:111學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文下載376550000a_1110054339_attach1下載學年度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申請書下載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範本下載有意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於本(111)年4月30日前,檢具實驗教育申請書及計畫書(含相關證明文件),送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提出申請 Post Views: 154相關內容[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民小暨幼兒園11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經考生申請釋疑後更正特教及幼教部分答案2022 年 5 月 23 日【轉知英語資訊】「I want to Test My English英語自主檢測系統」(以下簡稱英檢系統)正式啟用2024 年 10 月 28 日花蓮縣 111 年度「親子寒假拒毒繪本創作競賽」活動辦法2022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