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政府來函:有意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於本(111)年4月30日前,檢具相關申請書及證明提出申請

轉知花蓮縣政府來函:

有意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於本(111)年4月30日前,檢具實驗教育申請書及計畫書(含相關證明文件),送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