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政府來函:有意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於本(111)年4月30日前,檢具相關申請書及證明提出申請Post author:efshlc310Post published:2022 年 3 月 17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知花蓮縣政府來函:111學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文下載376550000a_1110054339_attach1下載學年度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申請書下載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範本下載有意辦理「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於本(111)年4月30日前,檢具實驗教育申請書及計畫書(含相關證明文件),送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提出申請 Post Views: 232相關內容113學年度下學期一~五年級 期末評量注意事項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告110學年度第7次代理教師甄選1招無人報名,續辦第2次招考2022 年 1 月 26 日【專輔學士後學分班-簡章公告】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專任輔導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