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花蓮縣「縣長盃」合作教育硬筆書法比賽

1.校內收件日期為4月15日(五)中午12:00止,請校內要參賽的同學,以為單位收齊後,務必在4月17日(三)中午前將作品交給齊毅老師,彙整後由校內評審老師擇優每組5件作品統一報名。

2.參加對象:低年級、中年級、高年級、成人組(限花蓮縣教育會會員) ,每人作品以一件為限。

3.請參賽同學下載比賽用紙(如附加檔),並填妥比賽用紙上的所有報名資料(如下圖)

4.硬筆字題目:書寫內容已印在比賽用紙上,一律直行書寫,不必寫標點符號。作品若有明顯塗改和代寫情形,將不予評審。作品之落款署名必須依照比賽用紙上的範例規格。 (落款署名:   國立東華附小  五年級   陳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