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者,請配合居隔通知書之居隔日期實施居隔Post author:efshlc320Post published:2022 年 4 月 15 日Post category:學務處依疾管署現行規定,居家隔離天數10天, 以最後接觸日為第0天 ,開始計算居家隔離至滿10天(非以匡列日計算),隔離期滿前檢驗陰性者,解除隔離,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詳細的居家隔離日期,請參閱衛生局發出的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 東華附小學務處 敬上 Post Views: 146相關內容台北醫學大學「2022心智圖高效學習力冬令營」2021 年 12 月 26 日內政部消防署「111年宣導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兒童繪畫競賽」網路票選活動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13日止2022 年 11 月 9 日轉知 110學年度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計畫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