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者,請配合居隔通知書之居隔日期實施居隔Post author:efshlc320Post published:2022 年 4 月 15 日Post category:學務處依疾管署現行規定,居家隔離天數10天, 以最後接觸日為第0天 ,開始計算居家隔離至滿10天(非以匡列日計算),隔離期滿前檢驗陰性者,解除隔離,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詳細的居家隔離日期,請參閱衛生局發出的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 東華附小學務處 敬上 相關內容台北醫學大學「2022心智圖高效學習力冬令營」2021 年 12 月 26 日「e稅塗鴉趣」繪畫比賽2022 年 5 月 9 日東華附小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防疫相關因應措施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