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者,請配合居隔通知書之居隔日期實施居隔Post author:efshlc320Post published:2022 年 4 月 15 日Post category:學務處依疾管署現行規定,居家隔離天數10天, 以最後接觸日為第0天 ,開始計算居家隔離至滿10天(非以匡列日計算),隔離期滿前檢驗陰性者,解除隔離,並自第11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詳細的居家隔離日期,請參閱衛生局發出的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 東華附小學務處 敬上 相關內容公視「小孩酷斯拉第二季」節目徵選活動2022 年 9 月 2 日111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2022 年 7 月 18 日「第14屆感動久久」全國校園短片徵選活動2023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