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以下統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 年 5 月 2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10421定期退撫給與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教職員下載1110415定期退撫給與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公務人員下載相關內容【轉知】2024未來教育國際論壇2024 年 6 月 26 日轉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宣導海報電子檔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5次代理教師第5次招考甄選時間表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