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以下統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 年 5 月 2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10421定期退撫給與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教職員下載1110415定期退撫給與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公務人員下載 Post Views: 247相關內容【轉知】2024倫敦國際發明暨貿易展2024 年 3 月 29 日🔔【競賽】公告本校112學年度青少年創客暨發明展學校代表選拔實施計畫2023 年 6 月 13 日113學年度資優生鑑定說明會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