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全民健康保險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之眷屬人數由0.58人調整為0.57人,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 年 8 月 10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10727公告下載 Post Views: 176相關內容【轉知競賽資訊】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2025 年 6 月 20 日(轉知)2023沙烏地阿拉伯國際發明展2023 年 12 月 5 日【研習】 地質偵探出任務:破解岩心中的古環境密碼202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