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全民健康保險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之眷屬人數由0.58人調整為0.57人,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 年 8 月 10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10727公告下載 Post Views: 124相關內容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 整為7.83%及10.16%2021 年 11 月 22 日(來函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案2021 年 9 月 19 日(轉知)110年度機器學習AI程式設計競賽平台─外縣市第二梯次推廣研習2021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