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111年12月26日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1 月 7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0104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97相關內容【競賽報名訊息】2023年第十九屆更生日報盃數學大賽活動簡章2023 年 9 月 17 日(來函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案2021 年 9 月 19 日公告本校112年日本交流出訪活動團員甄選錄取名單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