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自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Post author:efshlc314Post published:2023 年 2 月 8 日Post category:註冊組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自112年2月1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受理申請,請有需求之學生自行備妥相關資料送交註冊組。說明: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年2月1日賑基字第0001120006 號函辦理。二、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余信貞小姐 (聯絡電話:02-89127636)。申請簡章-1下載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來函轉知】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12年度「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受刑人子女獎助學金。下一篇文章【來文轉知】大湖高農承辦112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相關內容【來函轉知】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開張翠蓮女士清寒獎學金,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2023 年 6 月 10 日111學年度上學期一~六年級期中評量監試表暨注意事項2022 年 10 月 24 日【轉知】花蓮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音樂班、國樂班及舞蹈班)入班鑑定簡章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