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政府訊息,有意辦理「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本(112)年4月30日前,檢具實驗教育申請書及計畫書(含相關證明文件),送教育處提出申請Post author:efshlc310Post published:2023 年 4 月 9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376550000a_1120066959_attach1下載376550000a_1120066959_attach2下載376550000a_1120066959_attach3下載相關內容111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2022 年 1 月 11 日【轉知活動資訊】「原來這樣玩.小小故事家」系列活動2025 年 3 月 13 日【轉知】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1份。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