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員得否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擔任獨立董事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8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06112號函下載 Post Views: 174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2025 年 12 月 31 日【轉知】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宣導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 款,有關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規定。2023 年 10 月 27 日【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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