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員得否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擔任獨立董事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8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06112號函下載 Post Views: 215相關內容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辦理「110學年社會工作師養成學分班」2021 年 8 月 9 日【轉知】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聘僱人員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2023 年 9 月 21 日【轉知】勞動部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