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員得否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擔任獨立董事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8 月 1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06112號函下載 Post Views: 158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2025 年 12 月 31 日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赴港澳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2025 年 10 月 14 日【教甄】114-2次東華附小教師甄選暨教支工作人員甄選簡章。202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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