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業經教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9 月 14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20713號下載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修正條文下載教育部-令下載 Post Views: 328相關內容【轉知】113年至116 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賡續承作。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5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2021 年 8 月 25 日【轉知】文化部辦理「2024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徵展受理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0日止。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