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業經教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9 月 14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20713號下載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修正條文下載教育部-令下載 Post Views: 182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4年度心聚點紓壓講座服務實施計畫。2025 年 1 月 10 日【轉知】花蓮市教育會112 年感恩9月教師節健康促進宣導活動,請會員踴躍參與。2023 年 9 月 7 日【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請參閱。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