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以,關於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11 月 1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之判斷事宜下載相關內容【轉知】113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辦法及推薦表。2024 年 4 月 30 日「轉知」有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12年度團體傷害保險方案,由新光產物保險公司改由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一案。2023 年 8 月 17 日「轉知」有關公務員得否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擔任獨立董事一案。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