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以,關於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 年 11 月 1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之判斷事宜下載 Post Views: 130相關內容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以下簡稱赴港澳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2025 年 10 月 14 日【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之「辦公日曆表」專區,請依需要自行下載使用。2023 年 8 月 31 日【轉知】113年第11屆「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推薦表。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