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1 月 18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09055號下載 Post Views: 122相關內容【轉知】銓敘部函以,關於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2023 年 11 月 1 日【轉知】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反賄選廉政宣導。2023 年 8 月 31 日有關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理學校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