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1 月 18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09055號下載 Post Views: 159相關內容【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2026 年 1 月 19 日轉知因應少子女化問題,行政院通過110年7月1日起實施「擴大產檢次數及項目」新制2021 年 8 月 10 日【轉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3年1月12日令修正發布。2024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