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1 月 18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09055號下載 Post Views: 256相關內容【轉知】113年第11屆「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推薦表。2024 年 4 月 16 日【轉知】有關112年至114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13年3月31日屆期。2024 年 2 月 29 日【轉知】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1條,業經勞動部於113年1月4日以勞動條4字第1120148876號令修正發布。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