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2 月 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12927號下載 Post Views: 226相關內容【教師權益轉知】教育部函以,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案。2025 年 10 月 3 日【轉知】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告本校「113學年度教師考核會」委員名單。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