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資料報送時程, 及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 措施方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2 月 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請同仁注意:教育部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已實施拉近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每學期已直接於註冊繳費單扣減1.75萬元,與子女教育補助無法重複請領。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請於3月8日(星期五)前送至人事室彙辦。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20721號下載 Post Views: 300相關內容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2025 年 5 月 21 日【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當下,與自己相遇、和好-談自我照顧與疼惜自己》一日工作坊實施計畫 。2023 年 10 月 31 日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廣泛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知能,特擴大辦理數位學習抽獎活動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