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13學年度 舊生本土語選習規定注意事項Post author:東華附小教學組Post published:2024 年 3 月 26 日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教學組(1) 因配合語言學習的持續性,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依規定不另行調查語別,僅供需更換語別者填寫申請表, 其餘舊生會延續前一學年之語別進行課程。(2) 以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申請更換(今年度起,將於每年第二學期中開放申請)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請於4/12號前向教學組索取「113學年度東華附小本土語文選修語別修改申請表」並由家長簽章後交回,逾時將不受理。相關內容【轉知補助訊息】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2025 年 4 月 2 日花蓮縣教育扶輪盃110學年度第一屆全國中小學網路小論文專題暨本土使命式行動研究競賽,鼓勵本校師生踴躍參加。2021 年 6 月 21 日【轉知競賽消息】 「2024《媽媽教我的詩》全國兒童少年創意朗詩大賽」2024 年 10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