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13學年度 舊生本土語選習規定注意事項Post author:東華附小教學組Post published:2024 年 3 月 26 日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教學組(1) 因配合語言學習的持續性,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依規定不另行調查語別,僅供需更換語別者填寫申請表, 其餘舊生會延續前一學年之語別進行課程。(2) 以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申請更換(今年度起,將於每年第二學期中開放申請)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請於4/12號前向教學組索取「113學年度東華附小本土語文選修語別修改申請表」並由家長簽章後交回,逾時將不受理。 Post Views: 321相關內容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二招)教學演示、口試時間表2021 年 7 月 21 日[轉知]花蓮縣第二十屆讀經會考2025 年 7 月 17 日【轉知競賽資訊】115年度弘揚孝道漫畫比賽、孝道故事徵文比賽2026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