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13學年度 舊生本土語選習規定注意事項

(1) 因配合語言學習的持續性,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依規定不另行調查語別,僅供需更換語別者填寫申請表, 其餘舊生會延續前一學年之語別進行課程。
(2) 以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申請更換(今年度起,將於每年第二學期中開放申請)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請於4/12號前向教學組索取「113學年度東華附小本土語文選修語別修改申請表」並由家長簽章後交回,逾時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