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自112年9月26日起,更名為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4 月 10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47065號下載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函下載 Post Views: 321相關內容【轉知】有關經准許定居之陸籍人士在臺初設戶籍者,適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3項規定。2026 年 3 月 12 日轉知中華民國110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選拔辦法、推薦表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2021 年 5 月 25 日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