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暨霸凌事件專業調和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計畫。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4 月 25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113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暨霸凌事件專業調和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計畫下載 Post Views: 101相關內容【教師權益轉知】教育部函以,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案。2025 年 10 月 3 日【轉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與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2023 年 12 月 12 日【轉知】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修正發布。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