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令以,「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 年 5 月 16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銓敘部函-1下載 Post Views: 342相關內容【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2026 年 1 月 19 日【轉知】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反賄選廉政宣導。2023 年 8 月 31 日【轉知】內政部製作合作社動畫宣導短片及數位教材。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