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主計室>Post author:efshlc380Post published:2024 年 5 月 2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臺教會(四)字第1130052072號函,轉知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下載 Post Views: 378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函轉「海外臺灣學校111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2022 年 3 月 10 日花蓮縣112學年課輔(免費課輔)意願調查2023 年 6 月 12 日【轉知】台灣發明商品促進協會辦理全球24場國際發明展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