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主計室>Post author:efshlc380Post published:2024 年 5 月 2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臺教會(四)字第1130052072號函,轉知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下載相關內容(轉知)2022希望小學師資培訓第八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致家長的一封信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