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13年12月30起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周邊人行道、騎樓及庇廊 等所屬範圍禁止吸菸。

※場所負責人、員工、從業人員等於接獲公告起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規範,並應協助執行宣導、勸導工作,讓民眾悉知該場所公告禁止吸菸,違規將依菸害防制法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