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以,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 年 5 月 28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52199號下載 Post Views: 14相關內容【轉知】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2024 年 2 月 2 日【轉知】有關公教員工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規定補充一案。2024 年 12 月 2 日【轉知】花蓮市教育會112 年感恩9月教師節健康促進宣導活動,請會員踴躍參與。2023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