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另該會114年7月9日公保字第1141060153號函,自同日起停止適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 年 10 月 14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104428號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8相關內容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 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2021 年 7 月 23 日【轉知】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聘僱人員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2023 年 9 月 21 日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廣泛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知能,特擴大辦理數位學習抽獎活動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