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另該會114年7月9日公保字第1141060153號函,自同日起停止適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 年 10 月 14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104428號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說明下載 Post Views: 198相關內容【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中華民國第28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案。2024 年 3 月 28 日【轉知】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修正發布。2024 年 2 月 2 日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4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2023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