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9點、第11點及第6點附件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140A號令修正發布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