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訂定「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規定,並自114年12月4日生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 年 12 月 17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客委會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來文下載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下載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下載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請領清冊下載 Post Views: 407相關內容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告110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2招無人報名,續辦第3次招考2021 年 7 月 28 日轉知107年7月1日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資,於辦理或重行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一案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