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6 年 1 月 19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1150101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下載 Post Views: 228相關內容【轉知】有關112年至114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13年3月31日屆期。2024 年 2 月 29 日【轉知】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2024 年 5 月 6 日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2021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