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中秋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為響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請勿向公務員餽贈送禮、邀宴應酬,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