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另該會114年7月9日公保字第1141060153號函,自同日起停止適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 年 10 月 14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104428號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說明下載 Post Views: 31相關內容「轉知」有關公務員得否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2項但書規定擔任獨立董事一案。2023 年 8 月 15 日【轉知】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2024 年 2 月 29 日【轉知】公務人才招募宣傳海報電子檔。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