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另該會114年7月9日公保字第1141060153號函,自同日起停止適用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 年 10 月 14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104428號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下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說明下載 Post Views: 694相關內容【轉知】112年度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調查專業人員回流教育訓練計畫2023 年 11 月 15 日【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4項所稱「所任職務」,以公務員所任本職職務為限,尚不及於兼任職務一案。2023 年 10 月 18 日【轉知】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202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