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經准許定居之陸籍人士在臺初設戶籍者,適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3項規定。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6 年 3 月 1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3項-1下載 Post Views: 288相關內容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3招)甄試錄取結果。2024 年 7 月 15 日轉知11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即將開始受理報名(至8月5日下午5時止)2021 年 8 月 4 日【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4項所稱「所任職務」,以公務員所任本職職務為限,尚不及於兼任職務一案。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