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經准許定居之陸籍人士在臺初設戶籍者,適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3項規定。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6 年 3 月 12 日Post category:人事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第3項-1下載 Post Views: 17相關內容【轉知】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年)」,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乳癌、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同仁參考利用。2024 年 1 月 24 日【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請參閱。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學年度幼兒園代理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甄選名單。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