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 Post Views: 218相關內容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2次教師甄選3招應試名單2022 年 7 月 24 日【轉知競賽資訊】115年花蓮市長盃心算、聽心算、數學競賽簡章2025 年 12 月 26 日轉知國家文官學院為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及閱讀風氣,請於6月10日前至該網站推薦113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