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 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 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 「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13 日Post category:未分類1100813實際教授身障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自願退休調降標準「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下載相關內容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第2次招考甄選名單。2024 年 7 月 10 日(轉知)GTC中英打暨全民科技力大賽2023 年 11 月 1 日【教甄】公告複試報名表件,請於6月2日前填答簡歷資料。2022 年 5 月 26 日